【財華社訊】華僑城(亞洲)(03366.HK)公佈,於2021年7月7日,該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合肥華僑城實業已與合肥華僑城物業訂立物業服務框架協議,内容有關合肥華僑城物業就合肥空港國際小鎮項目及合肥華僑城實業的辦公區域向合肥華僑城實業提供物業服務,期限直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據物業服務框架協議,合肥華僑城實業應向合肥華僑城物業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分别不得超過人民幣2350萬元及人民幣2750萬元。
合肥華僑城物業為華僑城股份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華僑城股份擁有香港華僑城100%股權,而香港華僑城則擁有Pacific Climax100%股權,Pacific Climax為持有該公司約70.94%已發行股本總額之該公司控股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合肥華僑城物業為該公司關連人士,而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物業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該公司一項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物業服務框架協議,合肥華僑城物業將為合肥空港國際小鎮項目及合肥華僑城實業的辦公區域的物業提供以下服務:維護物業之共用部份;日常運營及維護共用設施及設備;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服務;公共綠化養護服務;維護公共秩序;管理物業之禁止性行為;管理與物業有關之其他公共事務;銷售區域及交付區域的日常管理服務;及按物業擁有人之要求提供其他物業管理服務。
該公司持續參與位於中國合肥的合肥空港國際小鎮項目的一期及二期開發。鑑於合肥空港國際小鎮項目正在開發中,且合肥空港國際小鎮項目一期的部分物業將於本年度開始交付,因此集團需要物業管理服務,尤其是與合肥空港國際小鎮項目一期有關的物業管理服務。
由於合肥華僑城物業主要於中國合肥從事物業管理業務,因此具備所需專業知識,董事認為根據物業服務框架協議委聘合肥華僑城物業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符合合肥華僑城實業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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