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或按钮分享
據澎湃新聞,6月24日,廣東省人大代表就茅台米酒同徵0.5元/斤消費稅提建議,廣東財政廳答復稱:有關「一瓶3000元零售價的茅台和一瓶10元的廣東米酒,同樣徵0.5元從量消費稅,存在不合理之處,建議按國家統計口徑統一以65度計算白酒產量來折算計徵從量消費稅」的建議,對於推動完善消費稅、促進白酒行業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國家正在加緊推進消費稅法立法,在前期徵求意見階段我們已反饋了有關意見和建議,其中包括建議按白酒不同度數設定不同比例稅率或取消從量定額等。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 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