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6月24日,廣東省人大代表就茅台米酒同徵0.5元/斤消費稅提建議,廣東財政廳答復稱:有關「一瓶3000元零售價的茅台和一瓶10元的廣東米酒,同樣徵0.5元從量消費稅,存在不合理之處,建議按國家統計口徑統一以65度計算白酒產量來折算計徵從量消費稅」的建議,對於推動完善消費稅、促進白酒行業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國家正在加緊推進消費稅法立法,在前期徵求意見階段我們已反饋了有關意見和建議,其中包括建議按白酒不同度數設定不同比例稅率或取消從量定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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