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周五(14日)頒令,禁止本港老牌百貨公司先施(00244.HK)原大股東馬景煊使用出售先施所得資金。
案情指,去年5月中資公司偉祿集團(01196.HK)宣布以逾5億元收購先施,原大股東馬景煊承諾無償送贈出售6.63億股份的所得款項,作為先施的營運資本,惟馬後來改口稱「受到不當影響及威迫」,拒絕送贈公司2.6億元,令交易突生變故。
偉祿於周二(5月11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由馬景煊及先施非執行董事陳文衛持有的Win Dynamic有法律義務支付先施上述款項,高等法院今日頒發禁制令,禁止Win Dynamic將其位於香港境內的任何資產移出香港,以及禁止以任何方式處置、處理或減少其任何資產的價值。
[案件編號﹕HCA 716/2021]
(來源:東方日報)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下載財華財經APP,把握投資先機
https://www.finet.com.cn/app
更多精彩内容,請點擊:
財華網(https://www.finet.hk/)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FINTV(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