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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發佈《關於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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