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开明投资(00768-HK)公布,董事会接获该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黄润权博士告知,于香港证监会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就奇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已于2020年6月自联交所除牌)(该除牌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交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之呈请中,彼被列为应诉人之一。
证监会于呈请中指称,该除牌公司的董事(包括黄博士,彼从2007年4月至2010年6月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没有以应尽及合理的谨慎、技能和努力履行彼等作为该除牌公司管理层之职责。董事会已获黄博士告知彼不同意证监会在呈请中所作的指称,并将对呈请竭力抗辩。
鉴于该呈请不涉及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因此,该公司董事会(除黄博士外),已评估针对黄博士提出的指控和呈请的影响,并得出结论对该集团目前没有影响,也没有损害黄博士担任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成员的职责。该呈请仍在进行中,暂时尚无定论。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