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開明投資(00768-HK)公佈,董事會接獲該公司主席及執行董事黃潤權博士告知,於香港證監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就奇峰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其股份已於2020年6月自聯交所除牌)(該除牌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日期為2020年12月18日之呈請中,彼被列為應訴人之一。
證監會於呈請中指稱,該除牌公司的董事(包括黃博士,彼從2007年4月至2010年6月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沒有以應儘及合理的謹慎、技能和努力履行彼等作為該除牌公司管理層之職責。董事會已獲黃博士告知彼不同意證監會在呈請中所作的指稱,並將對呈請竭力抗辯。
鑒於該呈請不涉及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因此,該公司董事會(除黃博士外),已評估針對黃博士提出的指控和呈請的影響,並得出結論對該集團目前沒有影響,也沒有損害黃博士擔任董事會主席和董事會成員的職責。該呈請仍在進行中,暫時尚無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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