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安山金控(00033-HK)進一步延遲寄發有關股份合併、供股、不可撤銷承諾、認購協議及清洗豁免通函。由於需要更多時間落實將予載入通函之若干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獨立顧問函件,故通函無法按規定於2020年10月16日或之前寄發。公司已向執行人員申請同意豁免嚴格遵守收購守則規則8.2及將寄發通函之時間延後至2020年10月30日或之前,且執行人員已表示其擬同意該延後。
安山金控(前稱雲銅股份)於9月公布,建議每10股合併為1股,股份合併須待(其中包括)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以投票方式表決批准後,方可作實。
公司擬以每1股合併股份認購3股,供股價為0.71元。募集所得款項總額達約2.86億元,方式為供股4.029億股供股股份(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合併股份數目並無變動);或約2.87億元,方式為供股4.047億股供股股份(假設除因應尚未行使之可予行使購股權獲悉數行使及其他可換股債券獲悉數轉換而發行股份外,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合併股份數目並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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