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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等7項創新性重要法規。條例變通公司法,允許在深註冊的科技企業可實施「同股不同權」,在擴大企業融資渠道的同時保護其穩定發展。這也意味著,創業板註冊製的上市資源將更加「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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