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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若幹措施,其中包含強化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試行企業「休眠」制度等具有重大突破的利商措施。允許商事主體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申請「休眠」,對符合要求的企業提供最長可達1年的「休眠期」為有需求的企業減輕經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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