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自然美(00157-HK)公布,有關集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全年業績的公告。Eastern Media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EMIC,其股份於中國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並為公司的控股股東。
於該公告日期前後,公司董事會獲悉,為遵守中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EMIC需要集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以完成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經審核財務報表。然而,由於核數師提出的問題及調查代理開展調查所需的預計時間,董事會及EMIC顯然清楚,集團經核數師審核的2019年度的財務報表將不會於短期內取得,以用於編制EMIC 2019年度的綜合經審核財務報表。因此,EMIC聘請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對集團2019年度的財務報表進行獨立審核,旨在供EMIC認列對集團投資損益使用。
鑒於該獨立審核旨在令EMIC根據中國台灣上市規則履行其責任,集團已全面配合畢馬威的審核工作。然而,鑒於畢馬威乃由EMIC委聘,集團並未獲得經畢馬威審核的集團2019年度的財務報表。
董事會近期方注意到,EMIC已於其日期為2020年4月29日的年報及其日期為2020年5月13日的第一季度財務報告(二者均可於中國台灣證券交易所網站查閱)內披露經畢馬威審核的集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若幹財務資料。
公告顯示,據該公告披露,年度收入約4.64億港元,年度溢利2981.3萬港元;資產淨值約5.99億港元。而據EMIC所披露(經畢馬威審核)年度收入約4.38億港元;年度溢利1486萬港元;資產淨值約5.7億港元。
董事會注意到,該公告所披露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溢利與EMIC所披露者存在重大差額。董事會得知,由於畢馬威受EMIC委聘對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獨立審核而非正式審核,畢馬威於對集團財務報表的審核過程中采取審慎態度。然而,由於畢馬威並非由公司委聘,董事會無法確定畢馬威於彼等審核過程中所采取的方法,或所作調整(如有),因此,並不清楚畢馬威得出EMIC所披露的集團財務資料的確切方式。
鑒於EMIC披露的集團的財務資料既非公司刊發,亦未經公司確認,股份持有人及潛在投資者於評估有關資料時務請審慎行事並應參考已公布的集團經核數師審核的財務資料及公司將予公布的集團最終財務資料。公司將適時公布有關刊發經核數師審核的集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及年報的資料。
應公司要求,股份已自2020年3月25日在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進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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