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盛源控股(00851-HK)公布,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24條,公司經營的業務未能有足夠的業務運作並且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以保證其股份得以繼續上市,而在不抵觸公司的覆核權利情況下,公司股份須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買賣。
於2020年5月21日,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1)條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提出書面要求覆核。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請留意覆核結果目前仍不確定。
倘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於覆核後維持該決定,公司的股份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可能會被暫停。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倘聯交所裁定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公司將有18個月的補救期,以采取適當行動證明其已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否則聯交所可能會取消公司股份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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