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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壹傳媒(00282-HK)公佈,董事會接獲該公司非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黎智英的通知,他於2020年4月18日被指控分別於2019年8月18日和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從而違反了公安條例。此案件將於2020年5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黎為該公司的非執行董事,並不參與本公司的日常管理及運作。董事會無理由相信上述事件已或將對該公司之業務及運作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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