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金榜集團(00172-HK)公布,2020年1月31日,獨立事務所向審核委員會就上海金寓宏與阿爾伯塔;恒炫;格隆;魁北克;及杭展之化工產品交易(該等貿易業務之審閱期間涵蓋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31日發出調查之最終報告(見附件)。
審核委員會已向董事會作出以下建議:1. 委聘一名內部監控顧問以審閱該集團之內部監控系統並作出建議;2.就自個人銀行賬戶向劉先生作出付款向財務經理作出內部查詢,包括但不限於作出付款之理由及該等付款之最終受益人以確定是否應採取進一步行動;及3.該公司可於中國尋求進一步之法律或專業意見,以了解導致貿易業務的情況是否存在任何欺詐行為而可能令該公司採取進一步之法律行動。審核委員會亦將就調查之主要發現及貿易業務之業務實質內容與中匯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該公司之核數師,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溝通,以便進行二零一九年年度業績之審核及編製工作。
此外,將採取之補救行動調查報告以及審核委員會之意見及建議已經董事會審閱、考慮及認可。經考慮審核委員會之建議,董事會已決議採取以下補救行動以應對調查報告所辨識之主要發現:1.審閱該集團之內部監控系統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調查報告所辨識之所有內部監控不足之處;2.委聘一名內部監控顧問以為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進行內部監控審閱;3. 加強該集團附屬公司之呈報機制,包括每月報告相關公司之財務及營運狀況;4.為該集團所有董事、高級管理層及相關人員舉行定期培訓課程,以確保能夠執行及遵行必要之財務及內部監控措施;5.就向劉先生作出付款向財務經理(其現時仍受聘於本集團)作出內部查詢,包括但不限於作出付款之理由及該等付款之最終受益人以確定是否應採取進一步行動。有關查詢應在合理可行下盡早及無論如何不遲於二零二零年三月展開;及6.於中國尋求進一步之法律或專業意見,以了解導致貿易業務的情況是否存在任何欺詐行為而可能令該公司採取進一步之法律行動。
於本公佈日期,該公司正委聘一名內部監控顧問以為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進行內部監控審閱。該公司將主動就因調查報告之主要發現而將採取之補救行動與相關各方及聯交所溝通,並將適時就任何重大進展作出進一步公佈。該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刊發進一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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