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五菱汽车(00305-HK)公布,建议每持2股可认购1股新股(即2供1),发行10.25亿股供股股份,占扩大后股本约33.33%,供股价每股0.2元,较昨日收市价0.295元折让约32.2%。
五菱香港持有合共约12.43股,相当于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60.64%,五菱香港亦为可换股贷款票据之持有人。五菱香港已签立五菱香港承诺,据此,五菱香港已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向该公司及包销商承诺。
该公司是次供股的理由为,原有本金额为4亿元、年利率为4%之可换股贷款票据于2017年五月发行予五菱香港。五菱香港为控股股东。根据可换股贷款票据之条款,可换股贷款票据可于可换股贷款票据之到期日(即2020年5月23日)前第五个营业日止期间之任何营业日按每股0.70元之兑换价兑换为股份;及倘可换股贷款票据附带之兑换权未获行使以认购股份,可换股贷款票据之尚未行使该金额2.5亿元将于2020年5月23日到期偿还。
于2019年及直至本公布日期,股份于联交所之每日收市价一直低于每股0.7元之兑换价。基于该公司与五菱香港之讨论,该公司已得悉,基于股份现行市价,五菱香港不拟以兑换价行使可换股贷款票据附带之兑换权以认购任何股份。据此,可换股贷款票据之未行使本金额连同相关利息于其到期日(即2020年5月23日)到期偿还。根据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鉴于该集团于2019年6月30日之财务及流动资金状况,该集团拥有充裕财务资源履行到期日为2020年5月23日之尚未行使可换股贷款票据之赎回责任。
该公司指,所得款项总额合共约2.0501亿元,净额约2.0001亿元,将悉数用于于2020年5月23日到期之可换股贷款票据全部尚未行使本金额约2.6亿元之部分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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