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日,最高法出台《善意文明執行意見》。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執行局局長孟祥指出,《意見》明確嚴格禁止超標的查封和亂查封,凍結上市公司股票的應當以債權額為限計算出需要凍結的股票數量。在計算時,每股股票的價值以凍結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為基準,一般在不超過20%的幅度内確定,嚴格禁止超標的凍結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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