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和《原油、成品油、化肥國營貿易進口經營管理試行辦法》(原外經貿部令2002年第27號),商務部製定了《202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申領條件、分配原則及相關程序》,現予公布。
其中指出,2020年燃料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以下簡稱燃料油進口允許量)為1620萬噸。2020年燃料油進口允許量實行“先來先領”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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