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復星醫藥(02196-HK)公布,2019年9月12日,該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復宏漢霖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與PT Kalbe Genexine Biologics簽訂《BindingTerm Sheet》,復宏漢霖就在研產品HLX10(即重組抗PD-1人源化單克隆抗體註射液,以下簡稱“該新藥”)擬授予Kalbe Genexine在區域內(即菲律賓、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等10個國家,下同)及領域內(即首個適應癥、2個聯合療法適應癥、Kalbe Genexine依約可選擇的其他2個適應癥,下同)獨家開展商業化(包括但不限於出口、進口、推廣、儲存、要約出售及銷售等商業化行為,下同)的權利及為該等商業化目的而享有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等。
《許可協議》主要內容為許可領域覆宏漢霖就該新藥授予Kalbe Genexine區域內及領域內的獨家商業化權利;及為實現區域內的商業化目的享有的檔案資料使用權、專有技術許可權、專利權等。
許可區域菲律賓、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老撾、緬甸、柬埔寨、文萊和越南共計10個國家。Kalbe Genexine應根據約定向復宏漢霖支付至多6.82億美元。該新藥領域內任意適應癥在區域內任意1個國家獲批上市;Kalbe Genexine選擇並引進該新藥的其他2個適應癥於區域內任意1個國家分別獲批上市。上述註冊里程碑付款應於相關註冊里程碑達成後的60個工作日內分別支付。銷售里程碑付款共計不超過6.5億美元:根據該新藥在區域內的累計凈銷售額達成情況依約確定,並於相關銷售裏程碑達成後的60個工作日內分別支付。銷售提成在協議約定期間根據該新藥在區域內年度凈銷售額的達成情況,由Kalbe 3Genexine按15%或18%的比例支付銷售提成。
Kalbe Genexine應就與覆宏漢霖共同選擇2個該新藥的聯合療法適應癥所展開的臨床試驗承擔共計1,000萬美元的臨床試驗資金支持。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許可協議》適用新加坡法律。合作雙方發生爭議無法協商解決的,應提交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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