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佈《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向網下投資者以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主承銷商應當建立健全組織架構和配售製度,加強配售過程管理,在相關製度中明確對配售工作的要求。配售製度包括決策機製、配售規則和業務流程,以及與配售相關的内部控製製度等。主承銷商在與發行人協商製定網下投資者具體條件時,應當遵守協會相關自律規則,併在發行公告中預先披露。網下投資者報價時應當持有一定市值的非限售股份或非限售存託憑證(合併計算),網下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當以其管理的各個配售對象為單位單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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