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长盈精密(300115-CN)下发监管函,监管函称,“2018年10月13日,你公司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2019年1月17日、29日,你公司分别回购股份11万股、65.72万股,累计成交金额596.14万元。2019年1月31日,你公司公告《2018年度业绩预告》,前述股份回购行为发生在业绩预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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