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15日發布,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再評價,認為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存在嚴重不良反應,在我國使用風險大於獲益,決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已上市銷售的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召回工作應於3月31日前完成,召回產品由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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