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說,政府多管齊下協助發展都市農業,會把握北部都會區和其他新發展區的發展機遇,在規劃階段加入都市農業元素,善用合適的都市空間及政府建築物天台,用作都市農業用途。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有關都市農業,謝展寰說,政府去年獲城規會同意,修訂「休憩用地」的法定圖則詞彙釋義,以涵蓋「都市農場」用途。漁護署正積極探討將都市農業設定為綠色建築的指標之一,以鼓勵具商業元素的私人發展項目加入都市農業。
他表示,當局已在馬鞍山西沙路花園撥出用地設立首個都市農場試驗項目,亦會在合適公眾街市設置現代化水耕農場暨攤檔,推廣「現耕現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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