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0月12日,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今日公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投資組合」2026資金組別的具體運作細則,並就此發出資產管理公司提案邀請。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規定,「新計劃」的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當中包括投放300萬港元至「投資組合」。
回顧「投資組合」2024及2025資金組別的情況,這兩個組別的資金包括分別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收到並獲有關方面在適用期間內批核的「新計劃」的申請,經遴選後合共14家機構獲任命為「2024及2025資金組別」的資產管理公司。「2024及2025資金組別」的投資已經啟動,進度理想,並與「投資組合」支持香港經濟、競爭力及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相符。以此為基礎並配合《行政長官施政報告》的方向,港投公司將成立及監督「2026資金組別」。隨著個案審批工作持續推進及資金逐步到位,「2026資金組別」將於2027年首季啟動投資。
為配合支持香港長遠的經濟、競爭力及社會發展的目標,「投資組合」將持續與跨領域持分者合作。以《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提出的方向為基礎,「投資組合」將致力培育具備商業及戰略潛力的本地資產管理公司,或以香港為基地的資產管理公司,力求深化金融及創新科技生態圈,並強化對初創企業的支援,以期推動香港傳統產業轉型、支持新興產業發展,並孕育未來產業。
「2026資金組別」的運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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