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陽光油砂(02012.HK)公布,公司獲悉,呈請人朱慧雯於2026年8月5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了對公司的清盤呈請,內容有關公司金額約為65.73萬美元的財務義務。呈請人為公司債券投資者,且為獨立第三方。於8月5日,高等法院並無頒布清盤令以將公司清盤。高等法院已將呈請的首次聆訊日期定為2026年10月14日。
公司正在尋求有關法律意見及建議,以確定針對該呈請的後續步驟和可能採取的行動。 同時,公司將盡力與呈請人保持溝通,努力促使該呈請盡快被撤回,也會積極準備聆訊抗辯,爭取法院駁回該呈請。
港交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