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ub News 消息,香港特區政府 6 月 1 日表示,擬為虛擬資産交易、託管、提供意見及管理服務建立統一監管制度,按 「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 原則,要求相關機構在香港經營業務須獲證監會發牌或注冊,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若提供相關服務也須向證監會注冊。 政府稱,現時香港已有 13 家持牌虛擬資産交易平台,並已發出兩個穩定幣發行人牌照,下一步將把監管延伸至數字資産生態圈更多關鍵環節。
當局指出,擬議制度將參考現行證券監管框架,對交易、咨詢和管理服務的監管範圍分別對標《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相關受規管活動;託管服務則重點管控私鑰保管風險及客戶資産安全。 政府同時表明,不會為現有服務提供者設 「視作已獲發牌或注冊」 的過渡安排,但會預留合理生效時間,並鼓勵業界盡早與監管機構接觸,啓動預先申請程序,目標是在 2026 年内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内容來源:TECHU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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