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26日消息,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佈就虛擬資産意見及管理服務監管制度的咨詢總結,確認將為虛擬資産顧問及虛擬資産管理服務提供者設立發牌制度。新制度將依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和第9類(資産管理)的業務範圍設計,並納入《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之下,目標在2026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連同已規劃的虛擬資産交易與託管牌照安排,香港將初步形成覆蓋交易、託管、咨詢與管理的數字資産全鏈條監管框架,監管部門亦鼓勵相關服務機構盡早與證監會溝通發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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