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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吉星新能源(03395.HK)公佈,於2026年4月20日,阿爾伯塔能源監管機構(AER)已授予公司7.5萬噸/年液化天然氣(LNG)項目用地之土地處置權。該項目總面積(包括進場道路)約為17公頃(170,000平方米)。該土地處置權自2026年4月20日起生效,並將於2051年4月19日屆滿。
該液化天然氣項目已於2026年1月16日公佈。公司將繼續推進該項目,並申請餘下所需的監管批准及許可。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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