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News 2月25日消息,據外媒報道,俄央行與財政部聯合起草的《數字貨幣和數字權利》法案擬自7月起生效,僅允許獲得牌照的本國證券和商品交易所等八家機構組織加密貨幣交易,場外“加密兌換商”需進入官方登記冊且滿足最低資本與自有資金要求。法案要求對月交易額超約350萬盧佈的兌換機構納入監管,並引入“地址識別碼”概念,交易數據需向央行、稅務及執法機構共享。個人投資者方面,僅可交易在受監管俄平台上市的加密資産,且需通過年度有效測試,單年購買總額擬上限30萬盧佈(具體金額仍可能調整),違規使用未在俄注冊的海外平台的投資者未來或將面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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