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1月24日,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讯,新修订之《保护臭氧层条例》(第403章)下有关氢氟碳化物进出口管制措施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18种受管制氢氟碳化物。
香港特区政府在今年四月完成修订《保护臭氧层条例》,以落实联合国《关于消耗臭氧层的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通过的《基加利修正案》,加强管制氢氟碳化物并订立相应的削减进出口及使用量目标和时间表,藉以与国际社会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特区环境保护署发言人说:“由2025年12月1日起,任何人士如欲进口受管制氢氟碳化物供本地使用,必须持有有效进口配额,并就每次进口申领许可证。”
发言人表示,香港将根据《基加利修正案》所订立的削减氢氟碳化物进出口及使用量时间表,逐步收紧进口配额,以期最终达到在2036年将氢氟碳化物使用量从基线水平削减85%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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