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8月12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九部門印發 《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其中提出,嚴控資金流向。經營主體要確保將貸款資金用於開展合規經營活動、提升服務供給能力、改善消費基礎設施,嚴禁虛報、冒領、套取、截留、擠佔、挪用貸款資金,嚴禁將貸款資金用於房地產開發或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經辦銀行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審核檢查結果申領貼息資金,確保貼息資金合規用於向符合貼息條件的經營主體兌付,嚴禁經辦銀行和經營主體套取貼息資金。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下載財華財經APP,把握投資先機
https://www.finet.com.cn/app
更多精彩内容,請點擊:
財華網(https://www.finet.hk/)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FINTV(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