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宣佈,明年1月1日撤銷對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撤銷規管後,航空公司可就香港出發的航班,決定貨運燃油附加費水平或不徵收附加費。為了讓航空貨運業有充足時間就撤銷規管做好準備,在撤銷規管前會有六個月準備期,即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現時航空公司須按民航處公佈的水平徵收貨運燃油附加費。香港政府表示,撤銷對燃油附加費的規管符合國際放寬規管燃油附加費的趨勢,並鼓勵航空貨運業競爭,以保持本港航空業的競爭力,維持本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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