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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辦法》提出,銀行機構對單個關聯方的授信餘額不得超過銀行機構上季末資本淨額的10%。銀行機構對單個關聯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所在集團客戶的合計授信餘額不得超過銀行機構上季末資本淨額的15%。銀行機構對全部關聯方的授信餘額不得超過銀行機構上季末資本淨額的50%。
計算授信餘額時,可以扣除授信時關聯方提供的保證金存款以及質押的銀行存單和國債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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