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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中國恒泰集團(02011.HK)公布,執行董事兼董事會副主席吳航正先生因個人原因已辭任執行董事及副主席,自2022年1月13日起生效。
董事會亦謹此宣佈,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吳先生已不再擔任公司授權代表,自2022年1月13日起生效。執行董事麥融斌先生已獲委任為授權代表,自2022年1月13日起生效。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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