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建業(00519.HK)公布,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無錫盛業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被告人近期涉及一宗由無錫時代盛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內容有關指稱債務人民幣30,000,000元。
根據民事起訴狀,時代盛業目前正在進行破產程序,由破產管理人(為及代表時代盛業行事)提起法律訴訟。
無錫盛業已委聘中國法律顧問處理法律訴訟並獲中國法律顧問告知,概無充分的法律或事實依據支持時代盛業的申索,主要原因如下:(a) 無錫盛業並非貸款協議訂約方,而補充協議並未指明無錫盛業為貸款的借款人;(b) 時代盛業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及七月向無錫盛業匯出人民幣30,000,000元是為了償還時代盛業先前結欠無錫盛業的債務;及(c) 提出民事申索的兩年法定時效期已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屆滿。
經考慮中國法律顧問之意見,公司董事會認為無錫盛業抗辯理由充足。無錫盛業將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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