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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能源局網站消息,11月26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佈關於公開徵求《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意見稿提出,根據本省(區、市)可再生能源規劃、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以及區域内電網消納與接入條件等,合理確定光伏電站年度開發建設方案,原則上每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佈。未納入光伏電站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電網公司不予辦理電網接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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