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11月26日,國務院發佈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為加強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監管,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五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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