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持股行為方面,強調大股東應當以自有資金入股,股權關係真實、透明,進一步規範交叉持股、股權質押等行為。治理行為方面,明確大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行為規範,要求支持獨立運作,嚴禁不當幹預,支持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規範行使表決權、提名權等股東權利。交易行為方面,從大股東角度明確交易的行為規範以及不當關聯交易表現形式,要求履行交易管理和配合提供材料等相關義務。責任義務方面,進一步明確大股東在落實監管規定、配合風險處置、信息報送、輿情管控、資本補充、股東權利協商等方面的責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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