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加強吸引中概股回流及生科股上市之際,新加坡火速放寬上市安排。新加坡交易所(SGX)昨公布允許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在新加坡上市的框架,並放寬多項上市規定,新框架今日起生效,成為亞洲第一個推出SPAC上市框架的主要交易所。
SGX今年3月底發布SPAC上市框架的諮詢文件,新修訂的要求較建議更為寬鬆,包括SPAC上市時市值不可低於1.5億坡元(約17.4億港元),較諮詢建議的不少於3億坡元降低一半。此外,將允許認股權證與正股分開,所有股東將擁有贖回權。
其他要求包括SPAC必須在上市後的24個月內完成併購交易,最多可延長12個月;根據SPAC的市值規模,發起人必須在SPAC上市時認購不低於2.5%至3.5%的股票、單位或認股權證,並設6個月禁售期;併購交易須獲過半數獨立董事的批准和過半數股東贊成才能進行等。
新交所監管公司行政總裁陳文仁表示,新交所的SPAC框架將為企業提供更豐富的融資途徑,並且在價格和執行方面有更強的確定性,希望通過推出SPAC制度吸引更多高質量的公司在新交所上市,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選擇和投資機會。
陳文仁稱,為達成上述目標,將着重發起人的素質和其過往的紀錄。在制度設計上,也提升了發起人所涉及的利益與風險,以及發起人與股東的利益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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