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或按钮分享
人民日報評鄭爽被處罰,隱匿“天價片酬”,故意偷逃稅,被依法“重錘”,咎由自取!更要追問,殷鑒不遠,為何有人頂風作案?紅線不能碰,以儆效尤,絕不姑息。身為公眾人物,更須以身作則,法律不會因名氣大而打折,道德標准不因你人氣高而降低。時刻繃緊法治弦,演藝之路才不會坍塌。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 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