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鄭爽被處罰,隱匿“天價片酬”,故意偷逃稅,被依法“重錘”,咎由自取!更要追問,殷鑒不遠,為何有人頂風作案?紅線不能碰,以儆效尤,絕不姑息。身為公眾人物,更須以身作則,法律不會因名氣大而打折,道德標准不因你人氣高而降低。時刻繃緊法治弦,演藝之路才不會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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