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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工信部、科技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辦法提出,鼓勵梯次利用企業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動力蓄電池生產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等企業協議合作,加強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廢舊動力蓄電池用於梯次利用。鼓勵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參與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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