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光大證券(06178.HK)公佈,該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關於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試點開展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有關事項的復函》(機構部函[2021]1683號)。根據該復函,中國證監會對公司試點開展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無異議。
公司將嚴格遵守《基金法》、《關於做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報送的試點業務方案等要求,忠實履行基金投資顧問職責,以客戶利益優先為原則,誠實守信、謹慎勤勉提供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服務,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強合規及風險管理,有效防範利益衝突,防控各類風險。
公司將按照《試點通知》以及公司報送的試點業務方案儘快完成2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相關籌備工作,並待通過驗收後,正式開展基金投資顧問試點業務。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期限為一年,展業一年以後,公司將按照要求申請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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