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金茂(00817.HK)公布,于2021年6月28日交易时段前,公司与(其中包括)卖方订立股份买卖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493,720,010股中国宏泰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29.90%),代价为每股中国宏泰股份3.00港元。
紧随股份销售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中国宏泰(06166.HK)的主要股东,并持有493,720,010股中国宏泰股份。紧随股份销售完成后,卖方及赵女士将仍为中国宏泰的控股股东,持有合共727,845,654股中国宏泰股份(占现有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44.08%)。
按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3.05港元计算,于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转换后将发行合共313,735,125股换股股份,相当于现有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19.00%及经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15.97%(假设中国宏泰的股本自本公告日期起至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转换日期并无其他变动)。
发行可换股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由中国宏泰用于偿还其现有未偿还债务、为其现有债务再融资、满足其投资项目的现有资本承担、派发股息及用于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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