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金茂(00817.HK)公布,於2021年6月28日交易時段前,公司與(其中包括)賣方訂立股份買賣協議,據此,公司已有條件同意購買,而賣方已有條件同意出售493,720,010股中國宏泰股份(相當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中國宏泰股份總數約29.90%),代價為每股中國宏泰股份3.00港元。
緊隨股份銷售完成後,公司將成為中國宏泰(06166.HK)的主要股東,並持有493,720,010股中國宏泰股份。緊隨股份銷售完成後,賣方及趙女士將仍為中國宏泰的控股股東,持有合共727,845,654股中國宏泰股份(佔現有已發行中國宏泰股份總數約44.08%)。
按初步換股價每股換股股份3.05港元計算,於可換股債券獲悉數轉換後將發行合共313,735,125股換股股份,相當於現有已發行中國宏泰股份總數約19.00%及經發行換股股份擴大後的已發行中國宏泰股份總數約15.97%(假設中國宏泰的股本自本公告日期起至可換股債券獲悉數轉換日期並無其他變動)。
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所得款項淨額將由中國宏泰用於償還其現有未償還債務、為其現有債務再融資、滿足其投資項目的現有資本承擔、派發股息及用於一般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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