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香港財務匯報局公布其年度查察報告,總結首個周期(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查察上市實體審計的完整結果。期間,財匯局完成了37個審計項目及18個上市實體會計師事務所的質素監控制度的查察。
該局查察發現,在查察項目中,只有27%(10個)被評為「需要有限度改進」,顯示其餘27個項目(73%)的審計質素均低於該局預期的標準;57%發現於測試日記賬分錄方面有所缺失;32%顯示與關鍵審計事項有關的缺失;46%與核數師在使用所聘用專家工作的缺失。
所查察的18間會計師事務所中,有9間並未備有有效工具,以監察合夥人和員工的工作量;56%(10間)並未於審計合夥人的表現評核及履任評估中,考慮審計質素或將之列為主要考慮因素;56%(10間)缺乏有效的監控措施監管個人證券投資的記錄,及個人獨立性確認書的填寫。
來源: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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