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同仁堂科技(01666.HK)公布,公司董事會獲悉,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公開批評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丁良輝先生,指丁先生未有確保東岳集團(00189.HK)設有足夠的內部監控措施,及就理財業務未妥善履行其監督責任,因而違反上市規則第3.08(f)條,及其以上市規則附錄五B所載表格形式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聲明及承諾項下盡力遵守上市規則的責任。丁先生須出席20個小時的上市規則合規及董事職責培訓。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下載財華財經APP,把握投資先機
https://www.finet.com.cn/app
更多精彩内容,請點擊:
財華網(https://www.finet.hk/)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FINTV(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