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英皇文化產業(00491.HK)公佈,於2021年5月27日,該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佳信(作為租戶)收到由租賃代理代表業主(時代廣場有限公司)接納之要約函,内容有關集團戲院營運之租賃交易。
於發出要約函時,租戶已向租賃代理支付相等於三個月租金、差饷、冷氣費、服務費及推廣費之金額作為按金。(於開始日期前業主將/或會增加冷氣及/或推廣及/或服務費用)。倘要約函獲接納後租戶隨後退出,在不損害業主可能獲取之其他任何補救措施或索償之前提下,按金將被沒收。
於簽訂租賃協議後,據要約函而已支付之按金將作為根據租賃協議應付之按金。要約函屬不可撤銷。根據要約函之條款及條件並經訂約方共同協定,訂約方將訂立租賃協議。
戲院位於香港銅鑼灣時代廣場12至14樓所有戲院範圍以及部份3樓至11樓,用途為戲院營運及相關業務,期限自開始日期起計八年。
要約函之條款及條件乃按公平原則經磋商後始行訂立,而租金乃參照現行市場租金而釐定。董事認為要約函之條款及條件屬公平合理,而該交易乃屬於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並符合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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