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决定明年起上调主板上市盈利要求60%,但上调幅度低于諮询建议的1.5倍或2倍。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德豪董事林鸿恩不认为,港交所是遭到经纪、会计师及投行人士强烈反对后作出让步,因为计及多年通胀、目前市盈率水平,以及不只一次量化宽鬆令企业盈利提高等因素,认为加幅适中,亦显示业界认同提高香港市场质素,以吸引更多公司来港上市。
经上调后,企业要在主板上市前3年合计盈利最少达到8000万元,头两年4500万,最后一年3500万元。
林鸿恩认为,修订后的盈利要求并非细数目,部分小型企业可能需要转战创业板集资。由于联交所同时检讨创业板定位、市场观感等,日后有望重新活化创业板。
林鸿恩又认为,新建议未必影响明年集资额,因为相关金额主要取决当时市况、资金流及投资者踊跃程度。如果改革后市场质素变好,可能吸引一、两间海外公司来港上市,足以抵销未能符合门槛而未能在主板上市的小型企业集资额。
(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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