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先施(00244.HK)公布,高等法院周五頒令,禁止香港老牌百貨公司先施原大股東馬景煊使用出售先施所得的資金。
於2021年5月14日,有關偉祿(01196.HK)就WD所得款項所提出對Win Dynamic發出非正審強制令之申請已於法院進行聆訊。於聽取雙方陳詞後,法院將申請押後至待定日期以進行實質性辯論(「押後聆訊日期」),而偉祿將於法院確定押後聆訊日期後就此作出進一步公告。
於聆訊結束時,法院授出過渡性臨時禁制令,有關禁制令將一直生效以待就申請作出實質性裁定,其限制Win Dynamic(其中包括):(a) 將其位於香港境內之任何資產移出香港,而不論有關資產是否以其本身名義擁有,亦不論該等資產是否由其單獨或共同擁有,但以WD所得款項價值為限。
此外,以任何方式處置、處理或減少其任何資產之價值,而不論有關資產是否位於香港境內、是否以其本身名義擁有、是否單獨或共同擁有,亦不論WinDynamic是否宣稱對有關資產擁有實益權益,但以WD所得款項價值為限。
偉祿(01196.HK)將於適當時候透過作出進一步公告,以知會偉祿股東及公眾有關申請及押後聆訊日期之任何重大事態發展。
偉祿去年5月公布以5.2億元,收購本港老牌百貨公司先施。同年10月,先施大股東馬景煊與偉祿訂立贈款協議,提出無償送贈2.6億元(出售6.63億股份的所得款項)予公司,作為營運資本,惟在今年2月拒絕送贈公司2.6億元,並指當時受到威迫。
偉祿本周一(5月10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由馬景煊及先施非執行董事陳文衛持有的Win Dynamic,有法律義務支付先施上述款項。高等法院今日(14日)頒發禁制令,禁止Win Dynamic轉移其香港資產,以及禁止以任何方式處置、處理或減少其資產的價值,以防馬景煊使用出售先施所得資金。
根據早前公司通告,先施董事會在今年2月收到Win Dynamic信函,宣稱該送贈2.6億予先施的契據屬無效且即時取消,原因是該契據是由Win Dynamic在受到不當影響及威迫,且在無獲給予獨立法律代表或適當意見之情況下簽立。
今日馬景煊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馬景煊去年10月在沒有專業顧問陪同下,受到不當影響及威迫而作出相關送贈。直至今年一月尾,委托律師及財務顧問後,立即作出取消契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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