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陽光紙業(02002-HK)公布,於2021年3月15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世紀陽光及新邁紙業作為承租方與作為出租方的民生金融租賃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據此,民生金融租賃已同意(其中包括)以總代價1.5億元人民幣向世紀陽光及新邁紙業購買租賃資產及於租賃期限內將租賃資產出租予世紀陽光及新邁紙業。
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其擁有獨立所有權和處置權的租賃資產出售予出租方,再由出租方將租賃資產租回予承租方使用。
整體考慮融資租賃合同項下之交易,其代價實際上為出租方向承租方授出的融資租賃本金額,並將用作承租方的一般營運資金。
董事認為,集團可通過融資租賃合同補充營運現金,且融資租賃合同之條款及條件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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