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利邦(00891-HK)公布,為便利進行該公司財務重組的工作,於2021年3月8日百慕達時間,該公司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交申請(聯席臨時清盤人申請),在非強制基礎上為重組目的而委任宏傑亞洲有限公司的何文傑先生及莫鈞亮先生以及Krys&Associates(Bermuda)Limited的MathewConnerClingerman先生為聯席和個別臨時清盤人。
根據聯席臨時清盤人申請,該公司正向百慕達法院尋求命令,該公司董事會應在聯席臨時清盤人的監督下,繼續管理該公司各方面的事務並行使該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細則所賦予的權力,惟聯席臨時清盤人有權向百慕達法院尋求聯席臨時清盤人認為適當的有關指示。
董事會相信,委任聯席臨時清盤人對於該公司的財務重組乃屬必要及可取的,以便盡量提高財務重組成功的前景,並可暫停執行任何債權人啟動或威脅啟動清盤程序以避免對該集團進行無序地破產清盤。因此,董事會相信,根據聯席臨時清盤人申請委任聯席臨時清盤人符合該公司、其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
該公司將於實際可行的情況下盡快作出進一步公告,以向該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相關法院程序的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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