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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勒泰集團(00112-HK)公布,於2021年1月25日,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在HCCW 233/2020中頒令清盤公司。
於2021年1月26日,高等法院頒令,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之蘇文俊先生及莊日杰先生獲委任為公司之共同及各別清盤人。
公司之股份自2021年1月21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有關買賣仍然暫停進行,並將繼續暫停,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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