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華彩控股(01371-HK)公布,建議每持1股的股東可認購2股(1供2),供股價為0.1元,供股價較股份於1月29日收巿價0.143元折讓約30.07%。公司為是次供股發行最多2,207,541,466股供股股份及最少8億股供股股份,惟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尚未行使新選擇權1債券項下兌換權獲悉數行使除外)之方式籌集最多約2.2075億元(扣除開支前)。供股須待(其中包括)執行人員於寄發日期或之前授出清洗豁免後,方可作實。
供股之估計所得款項淨額將介乎最多約2.2075億元至最低約港幣8000萬元(假設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記錄日期(包括該日)已發行股份數目並無變動,且只有主要股東及主席、執行董事陳丹娜之母親劉婷(劉女士)根據不可撤銷承諾認購承諾股份)。待供股之條件獲達成後,不論暫定配發供股股份之接納水平如何,供股將按非包銷基準進行。倘供股認購不足,供股之規模將相應縮減。
於2021年1月29日,公司、借款人與劉女士訂立對銷契據,據此,訂約方已同意重組本金額為5000萬之股東貸款,方法為將於供股完成日期仍未償還之股東貸款結餘按一元對一元之基準以(i)所有配額股份;及(ii)分配予劉女士之相關超額股份之總認購價等值金額抵銷。對銷須待供股根據供股章程所載條款及條件成為無條件後,方可作實。
為促成供股及配售事項並為公司提供靈活彈性,以於日後在適當時間因應未來投資機會及其他公司用途而配發及發行新股份籌集資金,董事局建議透過增設34億股額外股份,將公司法定股本由4000萬元增至1.25億元,所有該等股份於發行及繳足股款後將於各方面與已發行股份享有同等權益。增加法定股本須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批准後,方告作實。
倘籌得最高所得款項淨額約214,250,000元,約42%將用於償還部分新選擇權1債券;約14%將用於償還集團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富倡科技有限公司借入之部分現有銀行借貸(包括利息);約23.3%將用於對銷;及約
20.70%將撥作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
於本公告日期,新選擇權1債券之未償還本金額為1.4858億元,可於悉數兌換時按現行換股價2元兌換為7429萬股股份。部分新選擇權1債券(本金額約為港幣2622萬元)將於2021年五月到期,而餘下未償還本金額1.2236億元將於新選擇權1債券到期日(即2021年11月7日)應付。新選擇權1債券按年利率8.5%計息,須於新選擇權1債券到期日支付。
應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自2021年2月1日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1年2月17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股份在聯交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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